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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文局2024年度考录机关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来源:中国外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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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中国外文局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以上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2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baijy@cicg.org.cn。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国外文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3日17时前传真至010-68990820或发送扫描件至baijy@cicg.org.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7日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贴好照片,须与网上一致,不得私自修改)。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特殊原因未能取得部分材料的考生,可视情况提供复印件、照片打印件、扫描件或相关文字说明。

五、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安排

(一)专业能力测试时间

专业能力测试实行入闱管理,于2024年3月7日9:00开始测试,请所有考生于当日8: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4年3月7日至8日进行,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入闱管理。其中,3月7日的面试于下午13:30开始,请考生于13: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3月8日的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到地点

3月7日,中国外文局综合楼小礼堂;3月8日,中国外文局主楼225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中国外文局(北门进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安排将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联系方式:010-68995870(电话)

          010-6899082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中国外文局人事部

                                 2024年2月18日

 

 

附件1

XXX确认参加中国外文局XX职位面试

 

中国外文局人事部: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我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姓名:     

日期: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国外文局人事部: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