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要求,现对中国外文局参评第三十四届中国新闻奖的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中国外文局综合业务部媒体传播管理处,联系电话:68995829,电子邮箱:wangp@cicg.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报送单位履行初评程序和公示情况表
附件2:中国外文局参评第33届中国新闻奖广电四项类作品
附件3:中国外文局参评第33届中国新闻奖基础专门类作品
附件4:中国外文局参评第33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类作品
附件5:中国外文局参评第33届中国新闻奖新媒体类作品
附件6:中国外文局参评第33届中国新闻奖国际传播类作品
中国外文局
2024年4月7日